安徽省廬江縣中醫(yī)院詢價函XJ2024014(未污染輸液瓶回收及處置)
尊敬的供應商:
我院擬對“未污染輸液瓶回收及處置”進行市場詢價,有關情況說明如下:
一、主要事項:
1、被詢價的供應商就以下詢價要求,在2024年3月19日17時之前(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),向我院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書面報價。該報價一經我院認可,即為簽約的合同價。
2、供應商報價函、投標人經營證件資料、相關證明材料等應附目錄并裝訂成冊,投標文件每頁均需加蓋投標人公章,用信封密封,封口加蓋公章。投標文件請寄(送)至我科,郵寄地址:安徽省廬江縣周瑜大道350號廬江縣中醫(yī)院物資采購中心(1號樓10樓) 陳嵐(收) 電話:18756550930 。
3、被詢價的供應商可以不對我院的詢價函做出報價,但一經做出報價,即不可撤回,否則,該供應商在今后一年內不得參與我院所有采購活動。
4、此次詢價周期三年,每年按實際數(shù)量向我院支付款項。
5、請在密封信封外詳細注明所報項目名稱及詢價號。
二、資格要求:
1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(提供承諾函);
2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稅務登記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(或三證合一的證書)(提供復印件);
3投標人須提供環(huán)境保護部門對醫(yī)用玻璃瓶、一次性輸液瓶(袋)、透析袋等廢塑料回收處理單位的環(huán)評審批、環(huán)保竣工驗收及有效期內的排污許可證(提供復印件);
4投標人應具備履約所須的回收、運輸、處理等的專業(yè)能力,制度健全,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、玻璃瓶不得用于醫(yī)療、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、玩具、洗滌等包裝或服裝、被褥、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行業(yè)中,回收廢物運輸、處理、再生利用溯源機制完善,服務期間能正常運營(提供承諾函,格式自擬);
5投標人須具有滿足本項目回收量的經營場所(須提供場地圖片、自有產證或場地租賃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);
6中標人根據(jù)我院要求及時清運以上物品(提供承諾函)。
三、報價表:
項目名稱 |
單位 |
報價 |
塑料瓶 |
噸 |
元/噸 |
透析桶 |
個 |
元/個 |
玻璃瓶 |
噸 |
元/噸 |
報價公司名稱及聯(lián)系電話 |
|
備注:投標人按上表格式進行報價,資質合格且報價最高者中標,輸液瓶暫存、保管、收集運輸(收集臨時工人工資600元/月)等所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,我院不支付任何費用,請謹慎報價)。
四、付款條件及方法: 按每年實際數(shù)量向我院支付款項。
五、服務承諾:詢價供應商就以上清單中的貨物質量與服務做出各自的承諾。
安徽省廬江縣中醫(yī)院物資采購中心
2024 年3月14日